【热门】买卖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买卖合同 篇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转让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一辆车转让给乙方。
该车基本情况:
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首次落籍时间:车架号:
二、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三、车辆过户由双方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且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
四、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
五、此协议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印刷编号no: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买卖合同 篇3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的住房一套,位于xXx住房六楼,住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该商住楼属砖混结构。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住房房价款,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整),上述房价款未含房产证税费、水电开户费、房屋维修基金费。
三、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房款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下余款待甲方将房产证交予乙方,乙方方可付清。
四、交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房款到位后,此房可交予乙方装修或使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为乙方办理房产证、水电开户,但办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领取房产证后交予乙方,上述办证所需缴纳的税费和费用,由乙方另交付给甲方作为办证款用,办证费用按国家部门标准收取。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清所有房款和办证款,甲方有权将住房另行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及其附件与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数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买方对农药的基本要求(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标准号:□其他:。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日内进行验收;其中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技术和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应注明分装单位;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六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 ……此处隐藏1063个字……>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xxx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xxx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xxx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60000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2、一审法院对货款59820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xxx集团湖南分公司,与xxx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59820元为xxx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59820元应为被上诉人向xxx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59820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20xx年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20xx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20xx年4月30日对欠款149581.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则,如果《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就同一个问题都有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合同法》。而本案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不能就已经清偿了上诉人的货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所以应该承担不能证明的后果。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六十九条第四项“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在本案一审质证中,被上诉人已对我方提供的证据4、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而两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欠上诉人112816.8元货款事实的存在。而我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3即四份对账单的真实性存在异议,而对方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所以根据证据盖然性优势原则,应对我方证据进行确认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判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元及预期利息以及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买卖合同 篇8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制作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付清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验收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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