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委托代理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专利委托代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利委托代理合同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促进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就申请1项专利,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1、起草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2、代理阶段: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
3、代理事项:撰写全部的申请文件,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事宜
4、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审查阶段完成
二、代理费用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1、中国国内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费用: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申请费:元X件=元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元/件,元X件=元
实用新型专利总费用:元
费用总计:元大写:
2、中国国内专利授权阶段费用: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授权阶段手续,则由甲方负责支付专利授权的登记费、公告费、印花税以及当年年费,具体支付金额由甲方按照官方规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缴纳,授权阶段的费用在专利授权时再缴纳,本次合同签订时不收取专利授权阶段费用。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专利申请费,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申请费用。
4、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
账号:
三、乙方代理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之日起日内完成该专利申请的全部初稿文件,并交由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在日内进行修改。
2、专利申请的全部文件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应在日内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申请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公开其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
2、甲方承诺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密切配合乙方做好专利代理事务,及时办理文件盖章、预约发明人(设计人)、传递文件等工作。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指导甲方完善技术资料内容,并对专利申请项目是否具备专利“三性”条件提出专业性参考意见供甲方决策。
2、乙方应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在申请阶段,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在审查阶段,根据审查员的审查结果及时进行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工作,确保甲方专利通过审查。
3、乙方应指定具备专利代理资格的专职专利代理人代理具体事务并经甲方同意及备案。乙方指定代理人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甲方对指定的代理人,有正当理由的,有权要求更换。
4、乙方应加强保密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守因代理甲方申请专利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甲方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代理申请工作进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代理费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递交申请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退还所有代理费。
3、若甲方专利未通过审查被专利局驳回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的代理费。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应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根据代理工作完成情况,退回甲方未完成代理工作部分的代理费。
2、在代理期限届满前,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部的代理费用
九、其他
1、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地址”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因此而造成文件及信息传递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在委托申请期间,如甲方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侵权、确权等诉讼纠纷,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专利被申请无效的案件或该专利被侵权的案件,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由乙方在中国国内代理申请。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委托代理合同2甲方:
乙方:
甲方对xx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多次友好协商,现就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甲方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两案件的无效程序。
二、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三、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履行职责时,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四、甲方应真实地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真实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本合同约定而未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五、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约定而未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六、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此处隐藏8785个字……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利委托代理合同1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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